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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绍兴市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公示

日期:2018-06-14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本级生态公益林全部分布在汤浦水库四周,面积50878亩,位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今年,根据省厅规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40元/亩,其中损失性补助35元/亩,护林人员劳务费3.5元/亩,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三项公共管护经费1元/亩,市林业局提留管理费用0.5元/亩。因此,今年拟拨付给汤浦水库有限公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96万元;市林业局提留管理费用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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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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