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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委托浙江省林业厅实施本省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18年第7号公告,委托浙江省林业厅实施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告明确,受委托机关为浙江省林业厅,委托权限为浙江省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的办理。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受理本公告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适用范围内的申请人可到受委托机关申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其委托的许可事项进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据悉,浙江省森林公园建设起步较早,1982年建立全省第一个森林公园——天童森林公园。至2017年底,全省已批建各级森林公园262个,分布在11个市74个县(市、区),森林公园总数位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国家级41个、省级82个、市(县)级139个,总经营面积692万亩,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37%。(摘自浙江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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